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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开展这项活动,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职业文明,推动两个文明建设。这项活动于1994年1月采用分行业启动的方式,首先在公安、公交、电力、铁道、交通、邮电、内贸、卫生、金融、税务、旅游、民航、工商、供销等主要窗口行业展开,并逐步推进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工矿企业和党政群机关。1994年4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亲笔提写了“青年文明号”,给广大青年以极大的鼓舞。
它的活动宗旨是:
通过培育先进青年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组织、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树立市场、服务、质量、效益等观念,用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现广东邮电系统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活动口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让青春在岗位上闪光”。
它的活动重点及原则是:
“号”、“手”活动的重点对象是邮电直接对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内容是解决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号”、“手”活动要紧紧围绕通信建设这个中心,立足本单位、本岗位,坚持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反对形式主义。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号”、“手”活动。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当地团组织的领导,力求与当地开展的“号”、“手”活动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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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务 承 诺
-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特承诺如下,请予监督:
- 1、依法施检,严格把关,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维护贸易各方合法权益;
- 2、推行“为您服务、向您承诺、请您监督、让您满意”的机制,做到客户对服务质量、服务秩序、服务环境的满意率在95%以上,检验检疫差错率为0,证单差错率在2‰以下;
- 3、推行24小时全天候预约“报检、检验检疫、签证放行”的服务方式,确保企业出口不误装运、进口不误索赔;
- 4、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工作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
- 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禁以检谋私和“吃、拿、卡、要、报”;
- 6、公开办事人员、办事程序、检验检疫流程、签证周期、收费标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 凡违诺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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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机制,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
一、目的意义
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是指在评选青年文明号过程中,公开申报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制度。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目的在于增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青年文明号的质量,使青年文明号真正成为讲文明、树新风的典型示范单位。
二、主要内容
1、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自行公示。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必须自申报之日起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布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情况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包括团组织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申报哪一级的,就公布哪一级的监督电话。自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2、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主要方式是在新闻媒体上集中公布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名单,公开接受社会评议。集中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公示期间如接到群众意见,组委会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或虽有群众提出意见但调查后不属实的,将被正式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三、有关要求
为了实行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特向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机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实行公示制对于做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实行公示制作为各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必要环节,作为强化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2、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指导、督促申报单位做好自行公示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给申报单位。
3、严格管理。要对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情况进行严格管理。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要取消其青年文明号评选资格。公示期间,可根据需要组织青年文明号特约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
本意见自二OO一年三月开始实施。
本意见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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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施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关于(在建立 i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推 动实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 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班、组、队),青年岗做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三、创建“青年文用号”活动在公安、铁道、公交、内贸、旅游。 邮电、民航、个体劳动者、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等窗口性行业及 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中开展。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用工程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 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 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 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电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将青工战线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七、“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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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八、“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符合第六条规定。
2.符合各行业系统的创建标准。
3.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德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4.“青年文明号”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动胄年争先创优。
5.务求实效,狠抓落实。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岗位责任制为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务求活动有规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
九、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必须是本级别的 “青年文明号”集体,才有资格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
十、各级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确 有说服力。
十一、全国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团委 上报的材料,对被推荐的集体、岗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选出真 正符合标准,在全国各行业系统中确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
集体作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
十二、对于已经启动的行业,团中央每年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各行业系统全国 “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数额,进行名额。
第四章表彰奖励
十三、团中央与开展创建活动的各有关部委,将每年联合召开“青年文明号”命名授牌大会,对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授牌 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四、基层单位对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全国 “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创建活动积极的氛
围 ;同 时要落实激励措施,将工资奖金、位房分配、上学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
十五、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十六、团中央将联合有关部委制定全国性的奖励政策,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各行业、部门、单位对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表彰
奖励,要根据此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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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检务科“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质量,兑现承诺,优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佩戴胸卡,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10元。月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效能告诫。
二、无视报检员意见,工作时间在报检厅聊天的,或无故与报检员发生争吵的,予以效能告诫,并扣发10%年度考核奖,情节严重量的,给予待岗处理。
三、中途溜岗的,首次给予效能诫勉;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扣发10%年度考核奖;三次以上的,予以待岗处理。
四、无故不受理报检、签证;故意拖延受理报检时间,或未在时效单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证单,予以效能告诫,并扣发20%年度考核奖。情节严重的,待岗处理。
五、未能认真审核把关,造成出局证单差错,并影响企业出口装运、进口索赔的,扣发30%年度考核奖,并待岗处理。
地址:莆田市荔城南路89号
监督电话:创号组委会:0591-7557932
本局政工科:0594-2692795 省局政工处:0591-7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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