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验检疫局牵头完成莆田地区“餐桌污染”工作督查
|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2011年12月28日至31日,福建检验检疫局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完成对莆田地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在莆田市、仙游县分别抽查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学校食堂、酒店、小吃店等。督查内容包括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综合监督落实情况、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情况、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流通环节监管情况、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情况、检测指标完成情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督查组肯定莆田地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扎实,取得较好成效,指出在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制订、部门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
